【原文著者】:〔清〕王夫之
【提要】:
《讀通鑑論》,三十卷,末附叙論四篇。清初王夫之撰。約成書於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最早有道光二十年《湘潭王氏守遺經書屋船山遺書》本,同治四年曾刻《船山遺書》本。上海太平洋書店一九三三年鉛印《船山遺書》本,係據上述兩種版本及王夫之手稿和坊間刻本參校而成。中華書局一九七五年排印本,以曾刻本爲底本,用衡陽劉氏和邵陽曾氏兩種鈔本的校勘記進行校補,並將清劉毓崧的校勘内容分附於書中,係目前最通行的一種版本。
王夫之生平見「
永曆實録」條。
《讀通鑑論》是我國古代史論名著。全書雖以《
資治通鑑》所記戰國至五代間歷史事件與人物爲評論範圍,但實際内容上伸至戰國之前,下延至宋元明三朝,尤其是有明一代史實,幾乎各卷皆有涉及。除叙論四篇外,包括秦史一卷、兩漢史八卷、三國史一卷、兩晉史四卷、南北朝史四卷、隋史一卷、唐史八卷、五代史三卷,共三十卷。作者《叙論》稱其撰寫目的非止於司馬光《資治通鑑》「嘉善矜惡,取是捨非」,主張得失皆可資鑑,「故論鑑者,於其得也,而必推其所以得;於其失也,而必推其所以失。其得也,必思易其跡而何以亦得;其失也,必思就其偏而何以救失。」並進而表明書中主要採取因而通之、引而伸之、浚而求之的方法,發揮「心得而可以資人之通」的見解。「編中所論,推本得失之原,……因其時而酌其宜,即一代而各有弛張,均一事而互有伸詘,寧爲無定之言,不敢執一以賊道。有自相蹠盭矣,無强天下以必從其獨見者也。」
《讀通鑑論》的内容主要反映在以下幾方面。第一,提出了「理勢合一」的歷史觀。他將唐代劉知幾、柳宗元等人運用過的籠統的「勢」概念加以規定和闡揚,認爲正像自然界演化過程有其固有之理一樣,歷史運動過程具有人的主觀意志無法改變的必然之「勢」,並進而體現出當然之「理」。所謂「勢」,指歷史變化發展的客觀趨勢;所謂「理」,便是指這一趨勢中所包涵的規律性。勢、理不可分,「勢因乎時,理因乎勢」(卷十二),「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卷一)撰者認識到人類歷史是不斷發展着的,其發展規律即表現在它的趨勢中;他將勢、理兩方面結合起來分析,試圖全面闡明歷史運動是一個客觀事實發展的必然過程。
這一歷史發展觀貫串於書中一係列具體論述中。如針對「三代盛世」的傳統看法,撰者表示:「唐虞以前,無得而詳考也;然衣裳未正,五品未清,婚姻未别,喪祭未修,狉狉獉獉,人之異於禽獸無幾也。」(卷二十)通過揭示原始氏族社會生活狀况,指出當時人類尚處於未開化狀態,生活水平及社會制度都十分落後,根本談不上所謂「盛世」。至殷周時代文明發軔,及秦漢時期的發展,中國社會才逐漸演進到文明昌盛時代,其盛况遠非三代所可比擬。對於秦始皇時廢分封制爲郡縣制,撰者認爲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符合歷史進化規律,「郡縣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卷一)後來漢初大封郡王,造成「吳楚七國之亂」,西晉司馬炎大封同姓王,「欲返古而召五胡之亂」(卷三),都是違背歷史規律的惡果。
第二,總結歷代王朝政治的經驗教訓,試圖從中找出明王朝滅亡的原因。書中對戰國至五代的社會政治歷史作出一係列剖析,並時常結合明朝歷史加以評論,以引古鑑今,用古代史實論證明清易鼎的原因。撰者認爲,風俗邪正與國事治亂密切相關。如西漢末年,「天下翕然信天命而廢人事」,使王莽得以假借天命而竊權,遂使西漢王朝走向滅亡。「惟至於天下之風俗波流簧鼓而不可遏,立即令上無暗王,下無姦邪,人免於饑寒死亡,而大亂必起。風俗淫,則禍眚生於不測,亦孰察其所自始哉?」(卷五)他認爲西晉的滅亡並不單純是「五胡亂華」所致,而主要歸咎於「晉代吏民之相尚以虚浮而樂於弛也久矣,……習於通脱玄虚之風,……亂生於内而不可遏矣。」(卷十二)其次,撰者對歷史上農民起義的原因和作用作了探討,認爲官吏貪暴、賦斂無度是逼迫農民鋌而走險、揭竿而起的主要原因(卷二十六、二十七)。而歷代農民起義在推翻暴君統治、促成皇朝滅亡方面起了明顯的作用,「陳涉、吳廣敗死而後胡亥亡,劉崇、翟義、劉快敗得而後王莽亡,楊玄感敗死而後楊廣亡,徐壽輝、韓山童敗死而後蒙古亡;……其死亡也,乃暴君篡主相滅之先徵也,先死以殉之可矣。」(卷五)此外,書中還論證了歷史上統治王朝的興衰存亡與整個統治階層的作爲相維繫,而非取决於君主一人的品性。「天子不成乎其爲君,大臣不成乎其爲臣,授天下以必不可支之形,而後不軌者公然軋奪而所忌。」(卷九)「惟無所恥者,國家用之而必亡。」(卷五)相反,昏君如有良臣輔佐,則國祚仍能得以延續。如「曹孟德推心以待智謀之士,而士之長於略者,相踵而興。……迨於子桓之世,賈詡、辛毗、劉曄、孫資皆坐照千里之外,而持之也定。故以子桓之鄙、叡之汰,抗仲謀、孔明之智勇,而克保其磐固。」(卷十)曹操的後代雖然無能,但藉屬下之力,終能在三國角逐中自立,反映了官僚集團在皇朝統治中的重要作用。撰者還結合明朝史實,對東漢、唐朝的宦官專權與朋黨之爭的由來及其惡劣影響進行專門剖析,以期對明朝社會政治的弊端作出批判(卷四、七、二十六)。
第三,史學方法論的探索。撰者認爲史學乃經世之學,著史應以講明經世大略爲職責。「所貴乎史者,述往事以爲來者師也。爲史者記載徒繁,而經世之大略不著,後人欲得其得失之樞機以傚法之無由也,則惡用史爲?」(卷六)撰史應以「傳信史」爲宗旨,避免虚誇不實之辭,「史有溢詞,流俗羡焉,君子之所不取。」(卷七)更不能有顛倒曲直、混淆是非的「纖曲嵬瑣之説」,否則,其於世教與民生也,災愈於洪水,惡烈於猛獸矣。」(叙論)
《讀通鑑論》是王夫之晚年史論的代表作。由於作者明確的反清立場,以及書中對「華夷之辨」的强調,故爲清朝統治者所痛恨,將此書排斥於《四庫全書》之外,即《四庫未收書目》亦不著録。清末以後,隨着民族主義思潮的高漲,是書又受到章太炎、譚嗣同等人的褒揚,被充作驅除滿清統治的理論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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